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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原稅話】熱點問答(我是一名殘疾人,2024年在西藏任職取得工資、薪金所得,請問在西藏自治區內個人所得稅的減征幅度是多少?)
納稅人:我是一名殘疾人,2024年在西藏任職取得工資、薪金所得,請問在西藏自治區內個人所得稅的減征幅度是多少? 西藏稅務: 個人取得的工資、薪金所得,勞務報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許權使用費所得,可按應納稅額減征50%的個人所得稅。 政策依據: 根據《西藏自治區人民政府關于殘疾人孤老人員和烈屬所得及遭受嚴重自然災害的個人所得減征個人所得稅的通知》(藏政發〔2007〕90號)第二條第一款第一項之規定“個人取得的工資、薪金所得,勞務報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許權使用費所得,可按應納稅額減征50%的個人所得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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財政部 稅務總局 商務部關于境外投資者以分配利潤直接投資稅收抵免政策的公告
財政部 稅務總局 商務部公告2025年第2號 為貫徹落實黨中央、國務院決策部署,按照企業所得稅法及其實施條例有關規定,現就境外投資者以分配利潤直接投資有關稅收優惠政策公告如下: 一、境外投資者以中國境內居民企業分配的利潤,在2025年1月1日至2028年12月31日期間用于境內直接投資符合條件的,可按照投資額的10%抵免境外投資者當年的應納稅額,當年不足抵免的準予向以后結轉。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同外國政府訂立的稅收協定中關于股息、紅利等權益性投資收益適用稅率低于10%的,按照協定稅率執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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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藏企業吸納高校畢業生有什么優惠政策?
問: 西藏的企業吸納高校畢業生就業有哪些優惠政策呢? 答: 根據《西藏自治區財政廳等四家單位關于進一步支持和促進重點群體創業就業有關稅收政策的通知》(藏財稅(2019)13號) 第二條規定,企業招用建檔立卡貧困人口,以及在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公共就業服務機構登記失業半年以上且持有《就業創業證》或《就業失業登記證》(注明“企業吸納稅收政策”)的人員,與其簽訂1年以上期限勞動合同并依法繳納社會保險費的,自簽訂勞動合同并繳納社會保險當月起,在3年內按實際招用人數予以每人每年7800元定額依次扣減增值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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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藏自治區征收城鎮土地使用稅有哪些優惠政策?
關于西藏城鎮土地使用稅優惠政策,小編在這給大家解答“12366納稅繳費服務熱線”今日咨詢量較大的問題,一起來看看吧! 納稅人: 西藏自治區征收城鎮土地使用稅有哪些優惠政策? 西藏稅務: 根據《西藏自治區人民政府關于印發西藏自治區城鎮土地使用稅實施辦法的通知》(藏政發[2010]74號)第九條 ?占用下列土地免繳土地使用稅 (一)《條例》第六條所列土地; (二)個人所有的居住房屋及院落用地; (三)經批準開荒整治的土地和改造的廢棄土地,從使用的月份起暫免繳土地使用稅10年; (四)單位和個人開辦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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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按月申報的增值稅小規模納稅人,2023年5月為客戶開具發票時按照習慣開具了3%征收率的增值稅普通發票,如實際月銷售額未超過10萬元,請問我能夠享受免稅優惠政策嗎?
答:《財政部?稅務總局關于明確增值稅小規模納稅人減免增值稅等政策的公告》(2023年第1號)規定,自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對月銷售額10萬元以下(含本數)的增值稅小規模納稅人,免征增值稅。 您的月銷售額如未超過10萬元,可以在申報納稅時直接進行免稅申報,享受免征增值稅政策。 文章來源:國家稅務總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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個體工商戶今年經營所得已繳稅款的,還能享受優惠政策嗎?
答:為向納稅人最大程度釋放減稅紅利,個體工商戶今年經營所得已經繳納稅款的,也能享受稅收優惠。具體辦法是,2023年1月1日至《國家稅務總局關于落實支持個體工商戶發展個人所得稅優惠政策有關事項的公告》(國家稅務總局公告2023年第5號)發布前,個體工商戶已經繳納當年經營所得個人所得稅的,可自動抵減以后月份的稅款,當年抵減不完的可在匯算清繳時辦理退稅;也可直接申請退還應減免的稅款。 文章來源:國家稅務總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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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藏符合西部大開發或免征地方分享部分企業所得稅優惠政策,需要前往稅務機關備案嗎?
問題: 符合西部大開發或免征地方分享部分企業所得稅優惠政策,需要前往稅務機關備案嗎? 答復: 根據“藏政發[2022]11號”第九條規定, 企業享受本辦法規定的優惠事項,采取“自行判別、申報享受、相關資料留存備查”的辦理方式。企業應當根據經營情況以及相關稅收規定自行判斷是否符合優惠事項規定的條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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個體工商戶個人所得稅減半政策的具體規定是什么?
關于個人所得稅優惠政策,小編在這給大家解答“12366納稅繳費服務熱線”今日咨詢量較大的問題,一起來看看吧! 納稅人: 個體工商戶個人所得稅減半政策的具體規定是什么? 西藏稅務: 根據《關于小微企業和個體工商戶所得稅優惠政策的公告》 (財政部 稅務總局公告2023年第6號)第二條規定,對個體工商戶年應納稅所得額不超過100萬元的部分,在現行優惠政策基礎上,減半征收個人所得稅。第四條規定,本公告執行期限為2023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 根據《國家稅務總局關于落實支持個體工商戶發展個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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設立在西藏的分支機構可以單獨享受企業所得稅地方分享減免政策嗎?
問: 分支機構可以單獨享受企業所得稅地方分享減免政策嗎? 答: 根據“藏政發[2022]11號”第七條規定,核定征收企業、視同獨立納稅人的分支機構,及總機構在區外的分支機構不得享受本辦法所規定的企業所得稅地方分享減免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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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部大開發稅收優惠政策和小微企業優惠政策可以一起疊加享受嗎?
問題: 西部大開發稅收優惠政策和小微企業優惠政策可以一起疊加享受嗎? 答復: 根據《國務院關于實施企業所得稅過渡優惠政策的通知》(國發〔2007〕39號)第三條規定不得疊加享受,且一經選擇,不得改變的稅收優惠情形,限于企業所得稅過渡優惠政策與企業所得稅法及其實施條例中規定的定期減免稅和減低稅率類的稅收優惠。企業所得稅法及其實施條例中規定的各項稅收優惠,凡企業符合規定條件的,可以同時享受。 西部大開發企業所得稅稅率執行15%;小型微利企業所得稅稅率執行20%,兩者無法同時享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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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藏自治區人民政府關于西部大開發企業所得稅優惠政策的享受條件是如何規定的呢?
問: 西藏自治區人民政府關于西部大開發企業所得稅優惠政策的享受條件是如何規定的呢? 答: 根據《西藏自治區人民政府關于印發<西藏自治區企業所得稅政策實施辦法(暫行)>的通知》(藏政發[2022]11號)(以下簡稱“藏政發[2022]11號”)第三條規定, 自2021年1月1日至2030年12月31日,按照《財政部稅務總局國家發展改革委關于延續西部大開發企業所得稅政策的公告》(財政部稅務總局國家發展改革委公告2020年第23號)規定,對從事我區鼓勵類產業企業減按15%的稅率征收企業所得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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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藏企業 西部大開發和地方分享減免企業所得稅優惠政策介紹
關于西部大開發和地方分享減免企業所得稅優惠政策,小編給大家解答“12366納稅繳費服務熱線”近期咨詢量較大的五問五答,一起來看看吧! ? 納稅人 西藏自治區人民政府關于西部大開發企業所得稅優惠政策的享受條件是如何規定的呢? ? 西藏稅務 根據《西藏自治區人民政府關于印發<西藏自治區企業所得稅政策實施辦法(暫行)>的通知》(藏政發[2022]11號)(以下簡稱“藏政發[2022]11號”)第三條規定, 自2021年1月1日至2030年12月31日,按照《財政部稅務總局國家發展改革委關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