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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藏】【高原稅話】熱點問答第六十五期(發票丟失處理)
關于發票丟失處理,小編在這給大家解答西藏稅務“12366納稅繳費熱線”近期咨詢量較大的幾個問題,一起來看看吧! 問題一: 納稅人丟失發票后如何處理?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發票管理辦法實施細則》(國家稅務總局令第25號)第三十一條規定,使用發票的單位和個人應當妥善保管發票。發生發票丟失情形時,應當于發現丟失當日書面報告稅務機關。 問題二: 納稅人丟失發票后,需要登報掛失嗎? 不需要。根據《國家稅務總局關于公布取消一批稅務證明事項以及廢止和修改部分規章規范性文件的決定》(國家稅務總局令第48號) 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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拉薩的企業,丟失發票后,應該如何處理?
Q1:專票丟失還要登報處理嗎?專票部分聯次丟失如何處理? 1.發生發票丟失情形時,應當于發現丟失當日書面報告稅務機關,提交《發票掛失損毀報告表》不再需要登報聲明作廢。 2.納稅人同時丟失已開具增值稅專用發票或機動車銷售統一發票的發票聯和抵扣聯,可憑加蓋銷售方發票專用章的相應發票記賬聯復印件,作為增值稅進項稅額的抵扣憑證、退稅憑證或記賬憑證。納稅人丟失已開具增值稅專用發票或機動車銷售統一發票的抵扣聯,可憑相應發票的發票聯復印件,作為增值稅進項稅額的抵扣憑證或退稅憑證; 納稅人丟失已開具增值稅專用發…